发布时间:2022/8/23 9:58:04
8月10日,在深圳开往成都东的列车上,一名女子霸占了他人的座位,不仅不听劝阻,还多次与其他旅客发生冲突,在民警了解情况时,该名女子又与旁边旅客发生争吵,还将邻座小男孩骂哭。
为了约束霸座行为,《民法典》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,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、班次和座位号乘坐。旅客无票乘坐、超程乘坐、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,应当补交票款,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;旅客不支付票款的,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。
最终,霸座事件以该女子被刑拘十日告终。现场视频在互联网持续发酵,既谴责该女子蛮横泼辣,面对民警、面对镜头丝毫不知廉耻,大放厥词,隔着屏幕网友都深感愤怒。霸座事小,猖狂的背后令人深思感慨:素质教育推进二十余年,仍现霸座之风,实乃教育之悲哀。
法无禁止即可为,有些事情法无禁止但公序良俗不可容,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,生而为人,当知何可为,何不可为,更何况,霸座行为已然有民法典做约束。